部门职能

  • 索引号:

    mxnyncj000/2023-000266
  •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16:06
  • 来源: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机构: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内容概述:

机构名称 勉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 何华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局办公室、人事科教股、发展规划与农村改革股、社会事业股、种植业股、养殖业股、农田基建股、质检法规股、农办秘书股、规划建设股、督导考核股、社会帮扶股、防返贫监测股。
办公地点 勉县勉阳街道菜园街
联系方式 0916-3239887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中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市级、县级决策部署;负责全县中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储备申报,组织落实全县中药种植(养殖)规划布局、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市场信息、监管指导,组织开展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指导镇(街)推动全县中药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中药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八)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七)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数据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农村清洁、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负责农用地类别划定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监督指导农业、畜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信访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