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需求的通知

  • 索引号:

    mxnyncj000/2026-000030
  •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17:09
  • 来源: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机构: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内容概述:


茶叶基地镇人民政府、茶叶经营主体

为做好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茶叶生产实际,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一)县域内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二)诚信守法,具有一定产业规模,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稳定,作用发挥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开展的茶叶展销和质量评比等品牌推介和相关茶事活动。

(四)近3来在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中无不良记录的各类茶叶经营主体

二、支持内容与补助标准

(一)支持内容

支持县域内规模化经营、生产加工稳定的主体生产线改造提升和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二)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清洁化、连续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提升,以及黑毛茶、红茶、白茶、黄茶等传统茶叶加工工艺改进及含茶饮料、食品、日用品等的开发。单体项目资金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时间和资料

(一)申报时间:2026811日至817日。

(二)申报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

2.2026年勉县茶叶加工优化提升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新占用土地的,要提供用地手续或证明)

有申报意向的主体202681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勉县茶叶产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张晗,电话18586089629,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的主体要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项目专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详细档案。

2.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企业、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资金自筹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申报的主体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申报财政扶持项目。

3.一个经营主体限报1个项目;同一个项目如已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取消项目实施资格,该项目资金由县上统一调配。

4.对征集到的项目,县上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并纳入项目库管理。

5.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16-3239887(勉县农业农村局),0916-3239947   12388(勉县纪委监委)

附件:2026年勉县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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