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财涉农整发〔2023〕46号
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3年中期方案财政投资项目
投资内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农业发〔2023〕24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中期方案财政扶持项目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一、年初下达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3〕16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农业发〔2023〕124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勉财涉农整〔2023〕21号)文件,对年初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政发〔2023〕4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涉农整发〔2023〕4号)文件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进行了完善调整。
二、中期方案下达
本次财政投资项目调整,主要围绕一是年初方案印发后,由于不可预测性因素和上级投入政策发生变化,调减项目投资2个,调减投资1230万元(其中:整合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整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30万元。详见附件1)。本次调减后资金不再支持,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印发项目终止通知。二是年初方案印发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内容存在客观变化。调整相关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项目6个。本次调整后资金级次、投入额度不变,不再另行安排资金(详见附件2)。三是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导致项目实施地点调减的项目1个(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本次调整后资金级次、投入额度、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2023年全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485万元(其中:<勉财涉农整发〔2023〕20号>年初方案印发后,下达1346.50万元,中央882万元,省级464.50万元;年初方案印发后<勉财涉农整发〔2023〕22号>下达县级财政衔接配套资金700万元;年初方案印发后<勉财涉农整发〔2023〕26号>提前下达1758.50万元,中央1615万元,省级103.50万元,市级40万元;中期方案印发后<勉财涉农整发〔2023〕32号>文件调整县级财政衔接配套资金为360万元,用于收回再安排资金落实管护费20万元。详见附件3)。四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项目的有序推进,共对2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细化。项目细化后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进行了调整,资金投入、资金级次不发生变化,不再另行安排资金(详见附件4)。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上述项目投资内容调整后,要以本次文件要求为总体目标。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管理原则,规范项目建设内容、规范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刚性要求落到实处,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整合方案和投资计划之外的项目支出。二是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勉财发〔2021〕75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三是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抓好执行。四是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要全面压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体系,要将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分别登录。同时要实行点对点的资金拨付方式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转拨至任何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村组资金专户)。五是本次涉及项目资金在12月15日之前,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要全面完成100%报账支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全面完成92%的报账支出任务。
附件:
勉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