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21361
  •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22:53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司法局
  • 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激情干事、干净做人、追赶超越”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三项机制”为动力,以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紧扣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已全部交养老办。公证处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415.67万元,较上年总收入521.13万元相比减少105.46万元,同比下降20.2%,下降原因为:一是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收支核算,由养老经办中心统一发放;二是其他收入减少。

本年度支出总计389.87万元,较上年总支出454.70万元相比减少64.83万元,同比下降14.3%,下降原因为:一是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纳入单位收支核算,由养老经办中心统一发放;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

2、2017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1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52万元,占总收入的0.4%,是手机费清退款1.22万元及2017年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3万元。

收入结构图

3、本年支出总计38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7.3%;项目支出127.5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32.7%

支出结构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4.1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384.6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61.94万元和财政拨款支出392.51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分别减少47.79万元和7.91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纳入单位收支核算,由养老经办中心统一发放;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40601)175.97万元,较上年下降16%,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预算支出,由养老经办中心统一发放;

2)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11万元,因无其他大的变化基本保持和上年持平;

3)普法宣传(20406057.56万元,与上年保持基本持平;

(4)事业运行(2040650)27.73万元,与上年基本保持持平;

(5) 法律援助(204060724.6万元,比上年增加29%,原因为法援案件增加所以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6)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79.5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4%,原因为中省政法转移办案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7)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55.08万元、因无其他大的变化基本保持和上年相同。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6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8.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2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万元,比上年8.35万元减少了2.95万元,同比下降35%,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批次4 次,人数 29人,接待费用0.44万元,比上年1.03万元下降57%,原因是对接待费用严格审批控制,大大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6万元,公务执法车辆2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7.32万元下降32%,原因为对公车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使用管理,有效的控制了公车运行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2.9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两类人员技能培训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等专项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4.1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费用支出22.22万元,是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户,合计22.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17.06万元相比增加了5.16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铺开,导致相关差旅办公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4.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勉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