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21363
  •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22:53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公安局
  • 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和要求,负责全县公安业务工作。

(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组织民警开展防范、控制和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

(四)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预防、制止和侦查全县范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以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变更、移动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培训、检验、考试发证等工作。

(八)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安全,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的羁押监管,对叛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牢固树立主业意识,紧盯严打指标、紧盯任务进度,强化思想、经费、作风保障,采取通报点评、表彰奖励、约谈问责等有效措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专案攻坚,持续扎实推进各阶段严打行动开展。全年破获刑事案件1059起,同比上升51.85%,移送起诉268人,同比上升18.33%,抓获历年逃犯13人,同比上升250%,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07%

(一)严格落实“一长双责制”,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新发命案,实现了“命案必破”和“两降一升”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

(二)以“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为主攻方向,深度打击团伙犯罪、系列犯罪和流窜犯罪,有力打击了侵财类犯罪,先后打掉了12个“盗抢骗”犯罪团伙,侦破侵财案件922起,同比上升61.7%,侵财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4.2%有力打压遏制了侵财犯罪。

(三)坚持开展禁毒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态化开展查缉毒品行动,全年共破获涉毒案件48起,移送起诉6人,强制隔离戒毒54人,缴获各类毒品800余克,铲除毒品原植物3231株,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50起,行政拘留40人,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势头。

(四)防控街面发案为重点,整合巡防力量,坚持网格化巡防机制,严格落实“三见警”和“四项勤务模式”,坚持巡守结合,针对不同地段和区域的治安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交叉,合理确定用警方式和布控密度;加大街面巡逻和抓获现行力度,积极开展反扒和夜间蹲守工作,严厉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社会面控制,全年出动巡逻警力17000余人次,机动车5000余次,有效地防范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勉县公安局本级(机关)

2

勉县看守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6人,其中行政编制286人;实有人员268人,其中行政268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12人,60年代精简人数1人,退休人员已全部交养老办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94.50万元,较上年减少324.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减少一般设备购置。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34.68万元,较上年减少396.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减少一般设备购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19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57.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36.95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71%,主要是盘活存量资金后拨付的项目建设款29.15万元、汉中市公安局拨入司法救助款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本年支出合计52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3.9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500.71万元,是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由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警犬基地建设、公安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9.57%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157.55万元,比上年减少1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减少一般设备购置。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197.73万元,比上年减少8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减少一般设备购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7.7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为公安支出5188.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3万元(主要是财政网专线租赁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万元(主要是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受援案件当事人困难救助)。

公共安全支出为公安支出5197.7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721.79万元,是指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治安管理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支出。

3)刑事侦查28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类案件的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4)禁毒管理0.73万元,主要用于毒品案件线索奖励支出。

5)网络运行及维护1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网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6)拘押收教场所管理97.03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日常办公经费及在押人员经费。

7)信息化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无线WIFI采集系统建设支出。

8)其他公安支出1017.5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购置、视频监控线路等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0.29万元,公用经费1043.6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60万元。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4批次,325人次主要包括接待省、市公安机关督导检查业务工作等接待任务。2017年本部门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5辆。

“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比2016年增加23.17万元,增长20.08%,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自身情况陈旧,日常接处警、巡逻、办案等工作任务量增大,导致燃油费用及日常维修费用增加。其中:

(1)公务出国(境)费比2016年持平,均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2.43万元,下降44.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招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更新购置车辆。

(4)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增加25.60万元,增长23.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接处警、巡逻、办案等工作任务量增大,车辆燃油费用增加,加之车辆自身情况陈旧导致日常维修费用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9.17万元,主要是公安业务工作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6.74万元,下降42.39%,主要是合并精简培训内容、减少培训时长。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3.7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52.04万元,下降25.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0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4.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5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