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21372
  •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22:53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城管局
  • 内容概述:

勉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勉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8月,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201010月,根据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更名为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保留勉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执法股、城市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广告管理股5个股室,下辖勉县城市监察大队、勉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勉县广场管理处、勉县城市园林站4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20人。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力度。对城区和平路、定军山大道等路段开展了市容集中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取缔占道经营及摊点193处,暂扣占道广告牌匾587块、大型台秤57台、占道商贩经营物品600余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跨街大型户外广告3580平方米,对城区人行道与车行道交界处的斜坡进行规范和清理,共计清理各类水泥斜坡300余块,铁质斜坡10余块,其他类材质制斜坡10余块。进一步美化了城区环境。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法效果显著提升。开展城区伸缩蓬占道整治活动,出动执法队员500余人次,强制拆除占道棚舍200余处;平稳清理长期在和平路、天荡山路、益民路等路段占道“钉子户”45家。201711月中旬,查处取缔了未经审批私自在制氧厂举办的物交会,120多家商户限期内主动撤离,期间没有发生一起信访事件;联合县住建局、勉阳街道办强制拆除和平西路、定军山大道等路段违章搭建近1000平方米;配合县住建、棚改等有关单位对违章建筑、旧城区进行改造拆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改造拆迁10余万平方米。三是创新工作模式,城市管理取得突破。深入推行“街长制”,制定了《勉县城区街道管理暂行标准》,将城区主要大街分为三大片区47个管理网格,明确管理标准和街区管理责任人,形成了城管执法队员、环卫工作者、辖区单位及商户的整体联动机制;规范车辆乱停乱放,委托公司对城区所有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1868份,暂扣拖移占用停车泊位摩托车、电瓶车200余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四是严格规范,加强户外广告、商贸活动管理。严把广告审批关,累计审批门头招牌96起。统一更换破旧门头招牌40家,拆除破损、褪色、闲置户外广告12起。筹资15万元,在东、西环岛设置大型立体式公益性户外广告牌4面,更换和平路护栏公益性广告宣传牌132面,在金牛大道、马营大道、定军山大道设置大型创卫、创文广告宣传牌3块,共计设置公益性广告518平方米。增设小广告发布栏20处,对城区野广告进行集中清理,累计清理各类野广告1.1万余条,清理地面、墙面、电杆、广告牌等处小广告1900余处,上门宣传制止乱贴商家50余户,没收各类广告纸200余公斤。

【环境卫生管理】一是加强城区保洁力度。城区主要大街实行16小时道路清扫保洁,其余区域每天9小时清扫保洁。新购置洗扫车2台。坚持每天对城区道路高压冲洗、洒水降尘,采取洗扫车、冲洗车轮流作业方式和冲洗、洗扫、喷雾车联合作业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多次重大接待等活动期间的环境保障任务。二是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城区主要大街的果皮箱、三轮保洁车等环卫设施定期进行维修更换,2017年累计翻新维修三轮保洁车160余辆、手推车90辆,加固翻新垃圾收集箱30余个,维修、加固、更换垃圾中转站盖板20余次。制作小型密闭式垃圾收集箱5个。投资24.5万元,新购置果皮箱150个、垃圾摆臂箱8个、三轮保洁车30辆。积极与广告公司联系,投资200万元,在金牛大道、定军山大道等城区主要路段增设环保型智能广告清洁箱600余个。三是强化建筑渣土监管。牵头制定下发勉县城区渣土车扬尘治理方案,细化治理任务,夯实责任主体。加强城区保洁降尘工作力度。深入城区15个建筑工地,督促各施工单位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建立洗车平台,硬化出入口便道,加盖篷布,共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10家。协调交警、运政、路政联合执法,共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800余辆,批评教育1000余人(次)。四是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对城区直管的16座公厕进行全面维修完善,新增公厕入厕须知、文明标语牌267个,安排专人管理,坚持免费向市民开放。

园林绿化管理一是加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将城区11.28万平方米绿地养护保洁和14628株乔木养护公开招标,引进资质强、技术强的专业化绿化公司承担城区绿化养护工作。完善了《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和标准》等具体考核标准。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除草、灌溉、整枝修剪等各个养护环节考核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从严管理,奖惩分明,有效提升了绿地管护质量和景观效果。二是抓好园林绿化建设。补栽城区行道树150、灌木1475平方米、草坪1400平方米,移栽乔木636株、灌木1396平方木、球形灌木162株。城区更换草花6.61万盆,使园林景观更加整洁美观。三是依法治绿,巩固绿化成果。坚持对城区各条道路的行道树和绿化带进行日常巡查,并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受理行政许可审批28宗,查处纠正绿化违章行为67起,受理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核审批20宗。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4家、居住区2家。四是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城区古树名木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争取资金10万元,对武侯墓景区特级保护1700年古柏1株进行劈裂枝断头进行填充修复,清除所有古树名木树下麦冬草并铺设透水砖。

【城市广场管理】一是改革绿化养护模式。完善现有广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对城区内已接管的7个广场游园3.2万平方米绿地和1274株乔木养护工作进行招标,提高广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移栽旧州游园桂花、银杏等乔木300余株、球体45株、灌木830平方米、草坪1860平方米。补栽苗木500平方米。二是全力实施城区亮化工程。按照县政府安排,制定《城区亮化实施方案》,督促指导重要区域各单位、商户、企业家累计投入近2000万元,对城区和平路、定军大桥、马营大桥、广场游园等重要区域及大型建筑物外观进行装饰亮化。三是争取资金20万元,在天荡山广场增设大型电子屏一座。维修更换垃圾箱60余个、休闲座椅40余个,修补场地200余平方米、道牙32米。设置失物招领处、医药箱、热水供应点等人性化服务设施,热情为广场锻炼、娱乐群众提供各种服务。四是20172018年度协助各单位成功举办各类公益活动15次,播放各类公益宣传片320余次。

城市两厂运营一是严格按照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合同,监督指导污水处理经营企业按照规范处理污水,1-12月经过处理达标排放水量为929.26万吨,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98.64%二是严格按照垃圾卫生填埋工艺,对进场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1-12月共处理生活垃圾5202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三是旧垃圾场无害化治理工程,15万余立方米陈旧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为保证渗滤液达标排放,投资46万元,增加纳滤系统一套。四是积极配合勉阳街道办完成垃圾厂周边住户搬迁工作。一期搬迁安置点已建成入住。二期搬迁安置点已完成安置房主体建设,即将进行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邀请房管局测量队,对关山梁村二期搬迁住户的房屋建设面积进行了丈量,对拆迁房屋补偿费用进行核算。

【脱贫攻坚】成立驻村工作队,扎实开展部门帮扶工作。一是派选精兵强将成立驻村工作队。抽调9名同志,分别奔赴刘家山村、廖曹村、青家沟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对10户贫困户和10户老党员进行了送温暖慰问活动,“六一”儿童节组织局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对全村48名留守儿童进行了慰问。三是加大投入。局里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  万元,由村委会用于扶贫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勉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

2

勉县城市园林站

3

勉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

勉县城市监察大队

5

勉县广场管理处

6

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4人;实有人员12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机关退休1人已移交养老机构。

人员情况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5758.88万元,较上年增加635.5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017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环保资金、非税专项经费及环卫经费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2017年度本年支出5718.65万元,比上年减少552.22万元,原因为2016年支出中列支有2015年结余2014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环保资金以及非税专项经费、环卫经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75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5.27万元,占总收入的8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093.61万元,是取得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9%,主要是环保资金90万元、非税专项经费3.61万元、2017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1000万元。

   

收入结构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度支出合计57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1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7.8%;项目支出4700.4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环卫经费、园林绿化管理经费、广场管理经费、城管管理事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2.2%

支出结构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665.27万元,比上年增加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环卫经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28.63万元,比上年减少542.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列支了2015年未支完污水处理费6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8.6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节能环保支出2102.22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城乡社区支出2523.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环卫经费、园林绿化管理经费、广场管理经费等)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是古树名木保护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2102.22万元。包括:

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是反映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水体1886.7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3)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05.44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运行业务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523.41万元。包括:

1)城管执法427.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8.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园林绿化管理经费等业务支出。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87.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环卫经费、广场管理业务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6.75万元,公用经费51.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0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73万元减少9.4%,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7万元,减少9%,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管理办法;公车运行费支出7.02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04%,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公务出国()费与2016年持平,均为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8辆(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规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0.4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户,合计51.4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63.54万元,减少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8.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财政拨款开支1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http://www.mianxian.gov.cn/wcm.files/upload/CMSmxzf/201809/2018090609440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