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价格宏观调控政策和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价格监管措施,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实行管理。
(三)、对社会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商品价格,依法实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审批、核准或备案。
(四)、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
(五)、做好市场价格监测上报和分析预警,实施市以上人民政府采取的价格干预、价格紧急措施。
(六)、负责本辖区司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七)、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价格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围绕“经济强县、美丽勉县”大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强化价费监管,搞好价格服务。
(三)、继续做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四)、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价格大检查,为“汉中油菜花海节勉县主会场”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圆满举办,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五)、认真开展上级物价部门安排的各项价费专项检查。
(六)、积极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切实抓好价格认定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八)、认真完成上级物价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勉县物价局本级(机关) |
2 |
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无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决算收入17.39万元,减幅1.5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拨款减少。本年决算支出15.26万元,减幅24%,主要为压缩基本支出。
2、本年决算收入17.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42万元,占比65.67%。其他收入5.97万元,占比34.33%。
3、本年支出合计15.26万元,基本支出11.4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5%;
项目支出3.8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25%。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主要为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主要为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4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94万元、津贴补贴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包括邮电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4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1人次,主要包括接待省、市物价机关督导检查业务工作等接待任务。2017年本部门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降低7.6%,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招待费支出。其中:
(1)公务出国(境)费比2016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招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更新购置车辆。
(4)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2017年度均未发生此项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4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支出,较上年减少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upload/20201021/d7a11463a2ff4e0cbe155c31d94ff8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