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勉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具体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绿化工作;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及镇(街道办)林业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毛竹)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办临时占用林地、林业生产占用林地许可及征占用林地许可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疫源疫病监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五)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六)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苗木花卉、野生动物驯养、核桃干杂果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协调指导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林副产品的生产、经销;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七)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舰队;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配合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山林纠纷调处;指导林业基本建设,依法承办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八)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建设,做好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措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九)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科研及其推广的设计管理、成果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完成营造林2.8万亩,义务植树123万株。高位推进森林城市创建,累计投入1.2亿多元,绿化汉江河堤10.2公里、道路52公里,打造了中心城区、交通要道、河流水系、集镇乡村等多处绿化亮点;着力发展了良种核桃、苗木花卉、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产业,实现林业综合产值16.69亿元;加强林政执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病虫害防治,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扎实开展生态脱贫工作,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贫困户发展茶叶、木本油料、银杏等产业。完成2017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和本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付,在全县聘用了42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生态护林员。同时,不遗余力地开展了驿坝村帮扶工作,全系统149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驿坝等村183户贫困户,还多渠道筹资对帮扶村绿化、亮化等公益设施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85人;实有人员202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175人。单位管理的遗属19人,精简人员1人,临时人员25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在职人数 |
其他 |
实有车辆数(辆) |
林业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10 |
11 |
19 |
2 |
森林分局(含派出所) |
行政 |
全额 |
15 |
16 |
1 |
4 |
林业站 |
事业 |
全额 |
15 |
12 |
|
1 |
退耕还林办 |
事业 |
全额 |
5 |
2 |
|
1 |
天保中心 |
事业 |
全额 |
5 |
3 |
|
1 |
野保站 |
事业 |
全额 |
5 |
4 |
|
1 |
木材检查站(4个) |
事业 |
全额 |
18 |
14 |
|
|
森林稽查大队 |
事业 |
全额 |
5 |
5 |
|
|
森林防火办 |
事业 |
全额 |
5 |
4 |
|
1 |
林业设计队 |
事业 |
全额 |
8 |
10 |
|
1 |
天保管护站 (9个) |
事业 |
全额 |
119 |
121 |
25 |
9 |
勉县林业局人员编制情况
(表1-1)
勉县林业局人员实有情况
(表1-2)
五、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年部门总体收入6794.6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752.61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2017年部门总体支出567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39.32万元、农林水支出3334.26万元。年末结转1120.38万元。
2017年部门总体收入6794.61万元,与上年收入6280.92万元对比,增加513.69万元,同比增加8.18%,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增加。2017年部门总体支出5674.23万元,与上年支出6280.92万元对比,减少606.69万元,同比减少9.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已实施,资金未兑付。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总体收入6794.6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752.61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总体支出567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39.32万元、农林水支出3334.26万元。年末结转1120.3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752.61万元,与上年收入6280.92万元对比,增加471.69万元,同比增加7.51%,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672.23万元,与上年支出6280.92万元对比,减少608.69万元,同比减少9.9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已实施,资金未兑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2.23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其中: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0.65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2339.31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支出984.88万元,分别是:森林管护156.21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528.67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300万元;其中:退耕还林支出1354.43万元,分别是:退耕现金244.76万元、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1109.68万元。
(3)农林水支出3332.26万元,其中:林业支出3318.92万元,分别是:行政运行347.16万元、林业事业机构773.81万元、森林培育13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223.6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93.42万元、动植物保护5.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23.61万元、林业产业化80.84万元、林业防震减灾31.6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7.21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3.3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9.21万元,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1780.94万元,包含基本工资617.8万元、津贴补贴291.82万元、奖金5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13万元、绩效工资480.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27万元,包含退休费65.95万元、抚恤金18.85万元、生活补助98.03万元、奖励金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77.37万元,包含办公费31.02万元、印刷费8.21万元、咨询费0.43万元、水费6.43万元、电费16.48万元、邮电费5.67万元、差旅费32.98万元、维修费10.17万元、租赁费3.2万元、培训费4.76万元、公务接待费5.66万元、被装购置费7.1万元、劳务费6.06万元、委托业务费6.54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7.5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18.23万元相比,减少了0.46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515人次,共计5.66万元,与上年支出5.98万元相比,支出减少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因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和支出总量。
2017年公务用车13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91万元。本年度购置新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1万元,与上年12.25相比支出减少0.14万元。公务车辆决算支出减少原因为对单位车辆使用费严格把关,有效降低车辆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4.76万元,与上年支出7.41万元相比,支出减少2.65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5.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2.7万元,与上年度71.7万元相比,支出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分局购置公务用车及脱贫攻坚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6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XX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XX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