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房管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行业进行业务指导,贯彻执行中、省、市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住宅产业发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屋住宅物业管理、房屋交易过户、评估、房屋安全鉴定,直管公房管理,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房改办:贯彻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规章,具体负责我县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保障对象资格审查,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运营及租金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51户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2、完成翠源小区、继光幸福家园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3、继续做好续建公租房建设,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施工程进度。对已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加快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4、加快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建设,积极做好拆迁和建设资金争取工作,确保钢一路、站前路、永康路的全面开工。
5、完成了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合同网签信息系统运行,投入使用工作;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换证5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起,销售备案4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勉县房产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房改办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遗属5人。
(图1)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年共计收入17668.0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1816.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51.42万元),与上年度16861.62万元相比,收入增加806.42万元,同比增加4.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因工程未完工,未决算,致使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增大。
共计支出17668.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761.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06.4万元),与上年度16861.62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5429.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32.4万元)相比,支出增加806.42万元,同比增加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因工程未完工,未决算,致使年末结转和结余金额增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8,1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8.52万元,其他收入2238.11万元)。
(图2)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276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2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城乡和社区支出663.62万元;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支出11759.19万元)。
(图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勉县房产管理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57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8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4.56万元,与上年度13406.87万元相比,收入减少3828.35万元,同比减少28.6%,主要原因是随着保障房项目减少财政拨付建设资金相应减少。
2017年勉县房产管理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0277.25万元,与上年15429.22万元相比,支出减少5151.97万元,同比减少33.4%,主要原因是随着保障房项目减少建设资金的拨付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勉县房产管理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82.69万元,按功能科目类分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50万元,主要是用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维护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6.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保障房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469.0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
(4)住房保障支出(221)92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19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3万元,公用经费17.0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涉及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94.56万元,本年支出194.56万元。当年收入主要财政拨付土地出让收益,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6万元,相比上年2.66万元减少0.8万元,减少30%。其中:2017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7年累计国内公务接待1次,10人次,经费总额0.5万元。主要接待省厅检查工作产生接待费用。相比上年0.86万元,减少0.36万元,同比减少41.8%;主要原因是由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厉行从简节约,加大了内部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81万元,较上年1.8万元,增加0.01万元,同比增加0.55%;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相比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厉行从简节约,加大了内部控制,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产生培训费0.21万元,相比上年增长0.2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参加全县执法证培训产生的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34万元相比上年增长0.3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汉中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观摩暨集中开工仪式筹备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8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4.5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7.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较上年40.96万元减少17.09万元,减少主要一是原因办公楼维修费用减少,二是进一步厉行从简节约,加大了内部控制,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