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菁琪丽服装店等105137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1):
你(单位)在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委托勉县营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集群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自2023年8月后,勉县营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未在注册登记地址实际开展工作,不再具备托管资质,其托管登记的两个集群登记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艾斯悦汇城八楼801室******或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桃园华府9号2楼商铺******)已不存在。目前,你(单位)既未在勉县境内居住,也未在勉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2025年7月施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以经营者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作为经营者住所进行登记;经营者经常居所与记载的居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所作为经营者住所进行登记。共享地址、不具备实际居住条件的集中办公区等集群登记场所,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进行登记。”
你(单位)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发生变更,但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之规定,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现我局责令你(单位)(凡经营场所或住所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艾斯悦汇城八楼801室******或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桃园华府9号2楼商铺******的各类市场主体,名单附后)于2026年8月31日前,到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全程网上办理相关地址变更、迁出或注销登记(全程网上办流程见附件2)。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郭涛
联系电话:0916-3238896
附件: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