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辣椒种植项目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mxczj00000/2023-000187
  •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11:04
  • 来源:

    勉县财政局
  • 发文机构:

    勉县财政局
  • 内容概述:

勉财涉农整发〔202317

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辣椒种植

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辣椒种植项目计划的通知》(勉农业发〔202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镇(办)实施辣椒种植项目资金230万元下达你们并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下达资金,一是20231月,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政发〔20234号)文件要求,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提前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涉农整发〔20234号)文件下达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同年6月,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辣椒种植项目计划的通知》(勉农业发〔2023120号)文件,将项目实施单位调整为相关镇(办)。项目投入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30万元。二是项目调后,县财政将前期下达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指标收回并依据投资计划安排相关镇(办),剩余指标统筹用于整合方案其他项目支出。对应上级用款指标仍为《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152号)文件下达指标。

资金拨付

收到调整文件后,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办)一是要及时完善财政云指标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同时,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度。本次涉及的项目资金在9月底达到75%1215日之前,要全面完成100%的支出任务。二是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要全面压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体系,要将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分别登录。同时要实行点对点的资金拨付方式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转拨至任何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村组资金专户)。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一是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到人到户资金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零现金付款模式,实行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结算方式,并依据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发放花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回单)以及执行标准、发放金额等文件资料作为审核报账的重要凭据。同时,项目建成后要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五表一报告及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二是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要全面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体系,要将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分别登录。同时要实行点对点的资金拨付方式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转拨至任何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村组资金专户)。三是要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的管理原则,确保资金收支与项目计划衔接一致,坚决杜绝将资金用于项目计划之外的支出。


附件1:辣椒种植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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