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勉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共189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83件(附件1),县政协提案106件(附件2),分别交由6个镇办、26个部门办理。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办理责任
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协调,亲自审核签发答复函,并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指定机构、确定专人协调联系,实行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确保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办理程序,限期全部办结
根据有关法律和章程,经与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协商确定,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在9月25日之前全部办结。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认真清点登记,逐件核实审理,对应由本单位办理的,要及时安排部署,限期全部办结;对建议、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需转办其他单位或增加协办单位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与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不得拖压搁置,推诿扯皮和自行转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由承办单位按规定格式(附件3、附件4),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以正式文件书面逐条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答复内容要做到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并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专人送到代表、委员手中,请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附件5)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同时,需将附件3、附件4电子档报县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要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准确划分类别,并在答复函首页右上角注明。凡承办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在本单位办理任务全部结束后,要及时将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都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合理安排工作力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现场办理、走访调研、座谈协商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凡是能落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好;落实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逐步办理落实;确实因为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落实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代表和委员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四、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涉及到多个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牵头,各协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提出可行的办理方案,主动与主办单位合作协商,提出更好的、全面的办理方案。要密切配合,协调处理好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办好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工作合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提高办理水平
根据《勉县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县政府督查室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承办、协办单位平时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销号管理。9月上旬,县政府督查室将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集中视察、座谈等方式,对承办建议和提案任务重、存在问题多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影响办理进度和质量的,特别是对“能办不办”“推诿塞责”“文来文往”“闭门造车”“答非所问”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承办、协办单位一定平时考核分值,确保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县人大代工委:0916-3217575
县政协提案委:0916-3227521 0916-3219556
县政府督查室:0916-3239806
附件:1、勉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任务分解一览表(点击下载)
2、勉县第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一览表(点击下载)
3、承办单位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复函格式(点击下载)
4、承办单位对县政协委员提案复函格式(点击下载)
5、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