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表 | ||||||
填报单位:勉县教育体育局 填报时间:2025年2月21日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标准 | 检查频次上限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1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收费管理、安全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行业标准和规范 |
原则上,对同一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规检查每年不超过2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较多、信用等级较低等情况的机构,可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 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内容。专项检查计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