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勉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中共勉县县

勉县人民政

关于印发勉县贯彻落实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勉阳街道,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各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群众团体、各双管单位:

《勉县贯彻落实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勉县县             勉县人民政

2025122

勉县贯彻落实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方

2024722日至820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简称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期间下沉我县5天开展现场督1118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督察反馈涉及我县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以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文明创建引领勉县绿色循环发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格局。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净保卫战工作任务,下力气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保护短板、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转化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作用,加强准入把关、标准引领,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我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坚守生态红线和底线,深入推进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坚决当好秦巴生态卫士。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奋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促进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聚焦重点难点,举一反三推进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本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河湖四乱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治理力度不够、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河道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量、高标准、完全彻底整改到位。

举一反三,对全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潜在风险点进行深入梳理排查,同步整改到位。常态长效开展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巩固小水电整治、农家乐和民宿整治成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建立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工作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公布整改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三)污染防治攻坚,筑牢秦巴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三水共治,持续做好水质管控,不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为目标,以加快推动四大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不断提升大气污染科学化、精准化治理水平,有效促进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治理。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健全秦巴生态长效保护机制,完善林(山)长制责任体系,常态化排查整治秦巴五乱问题。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矿产开发综合整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秦岭国家公园汉中片区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守牢秦巴生态本底。完善湿地资源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规划,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

(四)推动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抓好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持续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实施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谋划实施EOD项目,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业和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业态,积极推动碳汇交易,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坚决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奋力实现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督办,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

(二)强化整改落实。关部门要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制定本部门单位整改实施方案,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分解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始终坚持整改工作六不放过总要求,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逐项整改逐一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部门将实施方案于2025214前报送县环督办。

(三)狠抓督查督办。县环督办建立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会同县督查办实施清单管理、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每月对整改进展一调度一通报,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按照三色督办制度下发督办单;对整改工作进展滞后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实施追责问责。

(四)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执法、生态补偿、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制度,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同时,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生态环保事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1.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

任务清单

2.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名单

附件1

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清单

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涉及20个问题。其中勉县具体问题9全市共性问题11个。

从个别谈话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领悟还不够精准透彻,积极探索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动力传递、压力传导结合不够,系统完整的机制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生态优势转化不充分,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生态城市任重道远。个别干部对生态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到位,满足于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秦巴、汉江生态保护及大气污染治理盲目乐观,认为总体很好、问题不多、压力不大,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落实标准不高。(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整改目标: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正确认识生态环保工作形势,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提高生态环保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教学、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认识领悟。坚持落实好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结构压力、问题困难等,正确认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客观形势,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加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探索,建立健全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系统机制。通过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和特色农业、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明晰生态资源产权等方式,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汉中市统筹资源力量、协同高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还不够有力,南水南用不足,系统研究规划不够,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缓慢。(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加快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进度,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发展,长远规划县城、城乡供水总体布局,系统谋划城乡供水发展,优先采用地表水水源,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构建水量充足、可靠安全的供水保障体系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还不到位。住建、城管部门在工地扬尘监管、市政与非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方面职能交叉,部门之间配合联动不到位。(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整改目标:推动党政机构职能协同高效运行,明晰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履职,做好配合联动。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厘清县住建局所属各单位在工地扬尘监管、污水管网建设、餐饮油烟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将三管三必须落到实处,主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认识不足,对一些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到位,执法案卷存在主体不清、自由裁量权使用不透明、法律条文运用不准确等问题;地下饮用水源占比偏高。(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镇(街)

整改目标:强化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认识,切实维护水法律法规权威性,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水环境,做到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降低地下饮用水源占比。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和取用水监管,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涉水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频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法律法规专项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流程和程序,出台水行政处罚文书样本,严格执行水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提高执法透明度与公正性。建立健全水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执法行为监督工作。长远规划城市供水总体布局,优先采用地表水水源。

自然资源部门对县(区)督导不够有力,监管宽松软,砖瓦厂违法开采粘土损毁生态植被、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问题突出。(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砖瓦厂违法开采、违规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全面加强监管,认真落实《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砖瓦企业生产产品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粘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问题。建立砖瓦企业生产产品抽查检查机制;建立砖瓦企业产品市场溯源机制。督促砖瓦企业对违法开采粘土破坏生态植被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汉中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成立湿地保护专管机构;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但汉中市落实力度还需加大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湿地保护机构职能发挥顺畅,保护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显著提升湿地保护成效。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对县林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湿地保护职能履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加大相关专业人员招录力度,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职能和湿地保护工作力量。加强县区林业部门湿地保护工作调研评估,确有必要成立湿地保护专管机构的,按程序及时研究批复。配合市级建立市县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构建跨部门间保护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形成统一高效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和湿地类型自然地巡查管控,做好涉湿地项目选址、选线审核工作,严防擅自占用湿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持续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借助世界湿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自然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走进湿地、亲近湿地、珍爱湿地。

汉中市虽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林长制、河湖长制考核制度,但未能形成与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等紧密挂钩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奖惩结合不够紧密,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未能真正将考核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考核办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各镇(街)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按照最新省考、市考体系,修订县内考核体系,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量化指标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予相应分值权重,由相关部门提供考核成绩,计入相关单位指标得分。对影响省考、市考结果的单位在县内考核中采取双倍扣分或不得评优,对未如实提供指标评价数据的单位在县内考核中予以扣分,切实发挥考核推动作用。健全完善林(山)长制制度。严格落实林(山)长制会议、发令、巡林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责任。加强对林(山)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林(山)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宣传全县林(山)长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勉县、留坝县、略阳县每年接受河湖长制考核,但侵占河湖等四乱问题仍然突出,整改进展缓慢。(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各镇(街)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改。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对侵占河湖岸线、河道非法采砂等河湖四乱问题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要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汉中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未对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提出明确要求,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沿江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长期偏低,低质低效运行。汉中市11座县城污水处理厂中,略阳县、镇巴县等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偏低。汉中市滨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3月至督察时3次例行监测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仅为44.53mg/L,洋县磨子桥镇、西乡县茶镇2座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量小、进水浓度低。(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

整改目标:按照厂网一体化建设管理原则,落实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措施,逐年提升进水浓度,确保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县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措施,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全力推进雨污分流、错接漏接点改造工作,逐年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有效提升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督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在线数据稳定传输。

《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要求,2021年底,全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汉中市尚有44个建制镇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加快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到202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合理规划,加快建设进度,完成长沟河、张家河、漆树坝3污水处理设施消空白建设任务,确保到2025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

一、2023年汉中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PM2.5浓度同比变差11.4%,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8天,均未达到省考目标要求。(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配合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优化调整能源、供热、产业、交通运输四大结构,深入实施散煤治理、集聚提升、车辆优化、扬尘治理、环保产业培育五大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夏季臭氧应对、面源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推动四大结构调整。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扩大集中供热结构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供热,着力提高重点企业能效水平、环保绩效等级及清洁运输比例。实施五大治理工程。严把散煤销售关和质量关,依法严厉打击禁燃区内各类违法售煤行为,完成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持续提升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不断提高主要交通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五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涉VOCs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全域、全时段依法禁止露天焚烧,严格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

二、汉中市城乡供热供气覆盖面有待提升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相关(街)

整改目标:城乡供气覆盖面稳步提升。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大力推进天然气用户发展增量扩面,推动市政燃气管网敷设,加快天然气用户发展,强化民生天然气供应保障,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气化任务。

三、2024年汉中市下达平川五县禁燃区内清洁能源替代任务34783户,截至7月底仅完成2339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

整改目标: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年度任务。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做好禁燃区内群众取暖做饭清洁能源替代推广,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完成2024年度2000户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四、应完成新增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6家,仅完成1家。(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整改目标:年度新增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2家。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升级,确保年底前完成2家企业绩效升级任务。

五、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任务104家,仅完成18家。(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加快推进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十六15家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加强监管,保障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动态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建立扬尘治理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县扬尘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扬尘隐患问题,依法处罚、限时整改,确保立查立改,闭环销号。()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在建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并视各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对评级较低的工地,加大检查频次和管控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检查。采取限期整改、停工处罚等手段,严格查处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工地,整体上提升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动态达标率。()加强扬尘信用惩戒力度。将工地扬尘防治不到位,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纳入企业黑名单,联合多部门实施惩戒,发挥信用监管威慑力,倒逼企业提升扬尘防治主动性。

十七汉台区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总排口烟道连接处密闭不严,颗粒物逸散;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光氧灯管部分损坏且废气排放管道密闭不严,废气跑冒滴漏。南郑区华星汽修等3家企业喷漆车间地棉破损、板结,活性炭更换不及时,台账混乱。城固县燎原大众汽修活性炭更换不及时、UV灯管无法开启、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勉县汉中禹龙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无组织排放管控不精细、自行监测落实不到位。西乡县陕西敏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鑫汽贸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未及时更换,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镇巴县荣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料棚内未设置喷淋设施,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车间配料仓上方未安装集气罩。(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汽修行业执法监管,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到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对禹龙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按要求开展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举一反三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汽修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八汉中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区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推进迟缓。本应在202312月底前建成10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有7座直至202310月底才开工建设,西乡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直到督察进驻时仍在施工改造。《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编制推进缓慢,本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编制,直到20244月才印发。在2015年出台的《汉中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期到期后,再未出台市级规范性文件,导致建筑垃圾管理无章可依,仅通过建筑施工图纸核算土方量,长期不开展现场核算,对建筑工地渣土实际产出、转用量底数不清,两次提供的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资源化利用情况,数据前后不一,台账混乱,其中南郑区、洋县、西乡县、略阳县、宁强县数据相差巨大。抽查南郑区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中科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台账,该公司两次报送的2023年处置量分别为0.08万吨、12万吨,相差150倍,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2020年以来未处置任何建筑垃圾。南郑区荣盛滨江悦府、汉台区金华路沿线、铺镇工业园区河堤路外侧、西乡县吕家湾村西侧数千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洋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未按要求分区填埋,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填埋。共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推进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补齐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管理短板;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查处整改到位,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机制。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健全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产生量核算标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企业车辆、运输路线及处置消纳场所等信息实施台账管理,持续规范建筑垃圾行业监管。(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拆迁和施工工地、河道、林地、农村等区域,发动镇(街)、村(社区)基层力量,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全域排查,切实查清点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填)场、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未经审批运输处置建筑垃圾、道路扬尘污染、安全事故等案件,并做好典型案例整理报送工作。通报公开一批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高压态势。

十九留坝、佛坪等县(区)部分民宿存在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镇(街)

整改目标:完善民宿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县域内民宿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整治。(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民宿用地、规划审批监管制度,梳理优化现有的用地、规划等审批流程,对民宿经营者提供一对一的咨询与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二十、水利部门对河道采砂监管不严,采砂许可、清淤疏浚审批无统一标准,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仍未得到根治。留坝县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在西河、太白河开展清淤疏浚,审批的2024年度控制采砂量分别为21万立方米、12万立方米,超出《留坝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10-2025.05)》中明确的开采量。水利部门违规审批汉中市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12月至20224月对勉县董家坪、铜钱坝两个区域开采砂石。勉县大草坝水电站清淤疏浚方案未经专家评审,设计清淤量和验收清淤量完全一致,不符合实际,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南郑区生态修复及资源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在牟家坝镇祖师店村超采约2.62万立方米,汉中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在董家坪段超采约0.65万立方米南郑区勉县水利部门在验收时明知企业有超采行为,但未依法调查处理。(具体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

整改目标:夯实河道采砂监管职责,严格河道采砂及清淤疏浚审批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开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河流自然生态。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汉中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勉县大草坝水电站清淤疏浚项目清淤疏浚方案未经专家评审等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对汉中鹏翔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董家坪段超采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查处。(二)严格行政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严格规范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相关项目审批程序,明确不同河道、不同时期的采砂限量及审批流程,严禁超规划量审批开采、严禁方案未经批准的擅自实施清淤疏浚。(三)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监管责任,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管与非法采砂执法力度,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道进行有效监控,坚持零容忍态度,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执法监管到位

附件2

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协调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县委书记为协调小组第一组长,委副书记、长为组长,副组长由委、政府相关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考核办、公安局负责同志,县委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县经贸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县循环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

协调小组下设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舆论宣传组

整改督办组由县环督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做好督查督办、调度协调负责与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联系

责任追究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依规依纪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严肃追责。

舆论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整改宣传与信息公开。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安排,结合各自职能抓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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