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历史地名调查工作总结

自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来按照全国、省、市文件精神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全县历史地名调查工作,现将我县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历史地名指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对第一次地名普查后产生的历史地名(指普查当时使用的之后不再使用,以及普查后这30年来新增的之后又不再使用的)要进行普查。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普查核定历史地名共162条,专家组对历史地名的废止年份、地名含义等进行专题考察论证,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黄沙镇

    黄沙镇,位于勉县东南部,距县城东11公里,处北纬33º08′,东经108º47′。境内有黄沙河,自古因河沙颜色淡黄,大小匀称,六个棱角,为优质建筑材料,享有盛名而得名。

    黄沙镇历史悠久,从历史上看,元朝至元(世祖忽必烈年号)20年(1283)为铎水县治。明设黄沙驿于此。民国30年(1941)改为铎水乡,解放后(1950)设黄沙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更名为黄沙镇管理区(隶属高潮人民公社),1965年改为黄沙人民公社,1983年改为黄沙乡,1984年改为黄沙镇。

黄沙镇系我县革命老根据地之一,1932年10月,以卢黄轸(黄沙镇人)为主建立中共黄沙区委(地下党组织),卢任区支书记,王卓玉(黄沙镇人)任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的帮助下积极开展革命斗争。1934年,卢、王两同志在元墩战斗中英勇牺牲,是我县的英雄烈士。

    黄沙镇是三国蜀汉丞相诸葛亮在汉中的主要活动场所之一。据《三国志·后主传》载,“(蜀汉建兴)十年(232)(诸葛)亮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木牛流马毕,教兵讲武。”清同治五年(1866)四月,沔县知事莫增奎立高120厘米,宽60厘米,正面刻有“诸葛亮制木牛流马处”石碑一通。碑题“重立”,足以证明原有一碑,不知何时失落。此处为三国遗址之一,1983年12月,经勉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县级保护文物。

    2011年,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黄沙镇整体并入周家山镇。

    二、长林镇

    长岭镇位于勉县东部,距县城22.3公里。北纬33°08′,东经106°54′。

    长林镇在1959年元月前属原褒城县。民国25年(1936),褒城县设长林联保,民国29年(1940)改为长林乡。解放后1952年设褒城县长林区,1956年撤销,1959年国务院决定撤销褒城县建制,长林划归勉县,为长林管理区,1965年改称为长林公社,1983年改为长林乡。1995年11月改称为长林镇。

2011年勉县行政区划调整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长林镇整体并入老道寺镇。

     金星

金星位于天堰公社以东,距公社1千米,东经106°42',北纬33°06'处。地处平川,东至勉新公路,西至地沟河,南至唐坡梁,北至牛山,下辖7个生产队,五个自然村,1936人均系汉族,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水稻、小麦、油菜。曾在此设有基督教堂,而使此地成为基督教活动点。

1958年成立大队命名时,当时全国各地的地名多带有星、红等字,为顺应当时的革命潮流,而取金字加星字而得名金星。1982年后经过时代的变迁,此地居民逐渐搬离而导致此地逐渐荒废,现已无人居住。

    四、马场

马场曾隶属于栗子坝大队所辖,位于公社驻地西北方,距大队3.5千米。处于东经106°47',北纬33°15'处。地处平川,全村10户57人,居民均系汉族,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水稻、玉米。

清道光年间,当地盛行赛马,为了更好地发展赛马这项活动,当地的一些富商出资在此修建赛马场,清道光3年(公元1823年),赛马场修建完成,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该马场都成为当地最热闹的居民休闲活动场所。清朝灭亡后此地逐渐没落,马场逐渐荒废、破败,但仍有部分居民在此居住。1958年成立大队时,将此地归入栗子坝大队。1982年后经过变迁,此地现已无人居住。

    五、戟龙湾

戟龙湾又名侯家湾,曾隶属邹寨大队,位于红庙公社驻地正北方,距公社15千米,东经106°56',北纬33°14',地处丘陵,有居民39人,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小麦、玉米。

据碑文记载,此湾蜿蜒曲折,形似一条龙而取龙字,此湾还有一泉水,相传有两个天神曾在此比试,其中一人以大刀为武器,刀即戟。两人实力相当,难分胜负,在经过了数年无休止的比拼后以持刀天神的体力不支而结束了比试,其大刀被打落插入该湾而形成此泉。此湾因泉而取名戟龙湾。1958年成立大队时此地并入邹寨大队,1982年后因人口迁移,现已无人居住。

    六、大坟园

大坟园曾属民主大队所辖,位于元墩公社驻地西北部,距公社6千米,东经106°35',北纬33°03'。此山坡山有大量的墓地,墓地周围有大量的小树,杂草。

据碑文记载,清咸丰年间此地土匪猖獗,为打击土匪恶势力,保障百姓的人生财产安全。清咸丰11年,公元1861年,当地政府发动了对土匪的一次大规模的清除行动,此次剿匪行动瓦解了土匪恶势力,铲除了土匪的根基,但许多官兵因此殉职,官兵与土匪的尸体就地掩埋形成了大量的坟地,此地也因此命名为大坟园。1958年成立大队时,此地并入民主大队,仅有3户,8人在此居住,1982年后居民逐渐搬走,此地现已无人居住。

    七、龙王堂

龙王堂曾属三元坝大队所辖,位于唐家坝公社以西7千米处,东经106°30',北纬32°56'。地处山区,有居民5户,16人,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玉米、杂粮等。

民国年间,此地干旱少雨,植被、农作为大量枯萎难以生长,百姓缺少水和食物,生活艰难,许多百姓因饥饿与缺水而生病、死亡。当地百姓为了求得雨水保证生存,于民国4年,公元1915年修建了一座龙王庙,将龙王供奉在此,日日拜祭期盼能求得雨水,故此地得名龙王庙。1958年成立大队时,此地并入三元坝大队。1982年后居民逐渐迁移,龙王庙也因少有人拜祭而逐渐破败。此地现已入无人居住。

                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