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依据县卫健局对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第三卫生室负责人闫华生主动申请歇业,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批准意见,现对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第三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916-3238931。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名 称: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第三卫生室
地 址: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
法定代表人:闫华生
主要负责人:闫华生
登记证号:PDY80106261072512D6009
特此公示。
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