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为了提高政策执行的及时性,根据省财政厅及汉中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现将我县的《勉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勉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合并简称《目录清单》),并公布全县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清单》的编制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此前公布的目录清单与本《目录清单》不符的,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其具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家和我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适时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三、此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除2024年1月1日以后按国家和我省新设的项目外,其余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财政部门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县财政局综合计划股 8652018
勉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8652027
附件: 1、附件1:勉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勉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