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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 索引号:

    mxczj00000/2024-000166
  •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17:51
  • 来源:

    勉县财政局
  • 发文机构:

    勉县财政局
  • 内容概述:

我县政府采购以突破提升投资吸引力水平为目标,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与资金支付环节,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压缩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采购资金支付周期。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支付,全部流程实行网上备案,进行全过程线上交易,缩短采购与支付时间。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严格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并按要求逐个进行公开招标。清退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263.97万元。

二是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支撑,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将全县预算单位纳入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管理,所有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同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政府采购网监管数据大平台实现智采大屏和监管预警功能,实时掌握采购动态及采购执行情况,对违规采购及超时限办结业务,系统启动双色预警机制,及时提示采购人纠错。

建成勉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94家,签订框架协议28家,入驻商品数量24983个。截至目前,共计实施采购项目178项,已成交签订合同318万元,节约资金19万元,在全市县区电子卖场成交量中位列首位。

三是简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选择项目适用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财政批准。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不需要财政批准。

四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中严禁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歧视待遇,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的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于非预留部分,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给予10%-2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按要求发布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通过政府采购网“一张网”高效办理机制,共有348家采购单位面向省内供应商40635家、省外供应商93743家,1128家采购代理机构、3486位评审专家服务于采购市场,通过“公采云”财政一体化系统,政府在履行财政项目投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的同时,有力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