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道路亮化工程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勉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勉农改中心发〔2026〕1号)和勉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6〕1号)文件精神,同意将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道路亮化工程确定为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同时下达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道路亮化工程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为切实抓好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道路亮化工程的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道路亮化工程
二、实施地点
定军山镇定军山社区。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陈伟。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万元,均为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中央级)。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年度为2026年,1月17日—3月2日开展项目施工建设工作,2026年1月17日正式开工,2026年3月2日完工。
六、项目建设完成内容
安装太阳能路灯75盏。
七、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20万元,已拨付使用资金20万元。同时,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完成剩余资金支付的同时甲方要预留项目预算投资3%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及时支付乙方。如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转作维修费用。)
八、项目竣工验收结果
该项目已按照县财政局(县农改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于2026年3月5日由镇政府、定军山社区“两委”、施工方(汉中益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定军山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以及镇纪委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施工方汇报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综合评定该项目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
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全体居民。
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提升全县居民的满意度,提高道路出行安全系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916-3316407
办公地址: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