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告
根据勉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勉农改中心发〔2025〕4号)和勉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5〕6号)文件精神,同意将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确定为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同时下达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5万元。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现将实施完成的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详情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项目批复及财政奖补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勉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勉农改中心发〔2025〕4号)文件精神,同意将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确定为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根据勉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5〕6号)文件精神,下达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5万元。
2.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名称: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元坪村
项目批复文号:勉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勉农改中心发〔2025〕4号)
建设内容:1. 硬化道路长364米、宽3.5米、厚0.18米。
下达资金文号:勉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5〕6号)
资金投入:15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中央)15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为公益性资产,权属归元坪村所有。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后期由镇村监督管理并制定资产管护长效机制,落实资产管护人、签订资产管护协议。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受益农户174人。
项目主管部门:县财政局。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开展范围
主要对已竣工验收的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自评。
(二)自评工作开展对象、时间及方式
1.对象:已竣工验收的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
2.时间:项目建设完工年度(2025年)
3.方式:根据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开展自查自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到位财政资金15万元,属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中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投入15万元,实际投入15万元,2025年度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中央)15万元,均拨付勉县定军山镇元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方)。同时,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完成资金支付的同时预留了项目预算投资3%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方可将质保金及时支付勉县定军山镇元坪村经济合作社。如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将质保金转作维修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贯彻落实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勉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勉财发〔2024〕19号)和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勉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勉财发〔2024〕20号)文件精神,规范资金拨付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严格执行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勉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勉财发〔2024〕20号)文件项目公示制度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及村务公开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前、中、后分阶段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村民的监督。三是建立并及时更新定军山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收支台账,对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支出报账进度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加强资金监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设定数量指标为:硬化道路长364米、宽3.5米、厚0.18米。
实际完成数量指标为:硬化道路长364米、宽3.5米、厚0.18米。
(2)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已于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金额1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利于群众生活出行及发展生产:有效改善。
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受益农户174人。
(2)生态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提升居民人居环境及村容村貌:有效提升。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90%
(3)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建好后计划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申报前实地踏勘,加强项目申报的细致性和精准性。2. 严格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审定”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项目申报。
3.加强与县农改中心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变动相关信息。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综合评价等次为良好。本次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申报工作中科学测算项目概算投资、优化绩效目标设定等重要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为项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本次自评结果将在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定军山镇)和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栏公开,接受监督。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县农改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916-8652093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916-3316407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6-2997357
办公地址: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附件:
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定军山镇元坪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伟-09163316407
主管部门
勉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勉县定军山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
15.00
10
100%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5.00
15.00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硬化道路长364米、宽3.5米、厚0.18米。
目标2:项目建成后为公益性资产,权属归元坪村所有。在勉县财政局监督指导下开展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后期由镇、村监督管理并制定资产管护长效机制,落实资产管护人、签订资产管护协议。
目标3: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受益农户174人。目标1:硬化道路长364米、宽3.5米、厚0.18米。
目标2:项目建成后为公益性资产,权属归元坪村所有。在勉县财政局监督指导下开展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后期由镇、村监督管理并制定资产管护长效机制,落实资产管护人、签订资产管护协议。
目标3: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受益农户174人。
绩
效
指
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硬化道路(宽3.5米,厚0.18米)长
10
≥364米
≥364米
10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
100%
100%
10
项目档案资料、财务资料规范率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该项目计划在1—12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10
≤12个月
≤12个月
10
成本指标
该项目财政总投入
10
≤15万元
≤15万元
10
效益指标
(30分)社会效益
指 标是否改善群众生产条件
8
是
是
8
项目建成后,受益总人数
8
≥174人
≥174人
8
生态效益
指 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
7
≥90%
≥90%
7
可持续影响
指 标项目建成后是否可持续使用
7
是
是
7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
10
≥95%
≥9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