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勉县城东片区旧城改造,根据勉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39次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对陕西聚兴源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勉国有(2014)第08号)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依法收回,拟收回土地位于勉阳街道新兴南路以东,江滨北路以北,面积4763.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土地权属或拟收回土地行为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