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开勉县某宠物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案

  • 索引号:

    mxnyncj000/2026-000035
  •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16:36
  • 来源:

    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发文机构: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内容概述:

基本案情】勉县某宠物店于20265月至6月,在从事宠物饲料经营活动中,擅自将原装完整包装的宠物饲料拆包、分装为小规格无完整溯源标签的袋装饲料并对外销售。该行为被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店内留存已分装未销售的袋装饲料。经过进一步核实,该宠物店已经销售了一部分拆分后的袋装饲料。

【处理结果】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和《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的规定,该宠物店经营者拆包、分装饲料并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该宠物店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责令该宠物店停止拆包、分装饲料的行为,对该宠物店处以没收已分装未销售的宠物饲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