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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殡葬服务告知单

  • 索引号:

    mxwsjkj000/2025-000042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09:11
  • 来源:

    卫健局医政股
  • 发文机构:

    勉县卫生健康局
  • 内容概述:

为保障逝者尊严与丧属合法权益,规范勉县殡葬服务流程,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民政服务热线及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信息  

民政服务热线:0916-2995066

正规殡葬服务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勉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勉县勉阳街道办继光村

0916-3296106





二、县殡葬服务惠民政策  

(一)惠民殡葬补贴对象  

在勉县殡仪馆火化的汉中市户籍城乡居民

在勉县殡仪馆火化的汉大中专院校非汉中市户籍的学生

在勉县殡仪馆火化的驻汉部队现役军人和无军籍职工;

在汉中市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勉县户籍城乡居民;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享受职工丧葬补助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惠民殡葬补贴政策。

减免项目及标准(每具遗体)

①遗体接运,每具减免200元;②遗体存放,每具减免200元;③遗体火化,成人每具减免200元,幼儿及干骨每具减免180元;④骨灰寄存,每具减免100元。

注意事项  

以上四项减免费用分项计算,未发生费用或费用结余部分不返还;超出上述减免项目范围或选择其他殡仪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丧属或相关机构按规定支付;已享受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本惠民殡葬政策。

申办程序  

丧属在办理逝者遗体火化及相关殡葬服务时,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提出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一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异地火化办理汉中市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由丧属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火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奖补对象

汉中市户籍城乡居民,去世后实行遗体火化且在勉县定军山陵园或县级公益性公墓内(不含农村公益性公墓)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骨灰的城乡居民。

奖补标准(一次性奖励,每例)

①在勉县定军山陵园或县级公益性公墓采取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例;

②在勉县定军山陵园或县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壁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例;

③在骨灰楼、骨灰堂等场所安放骨灰20年及以上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例;

④骨灰二次安葬的不享受奖补政策。   

申办程序

逝者骨灰在进行安葬(放)后,需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由经办人(丧属)向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公墓服务中心)或定军山陵园提出申请。  

三、医疗机构信息保密承诺  

我县各医疗机构郑重承诺:严格保护亡故患者个人信息,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亡故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病史等信息,切实维护逝者隐私与家属合法权益。

四、医疗机构殡葬相关服务说明

医疗机构不提供殡仪服务:医疗机构无殡仪服务资质,不得开展遗体整容、组织告别仪式等殡仪相关服务;  

医疗机构不提供遗体长期存放服务:医疗机构遗体存放设施仅用于临时过渡,家属需在患者亡故后,及时联系本告知单第一条列明的正规殡仪馆接运遗体,避免遗体滞留。  

五、消费防范提示

请丧属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警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以“推荐高价殡葬用品”“提供专属殡仪服务”“代办补贴手续”等名义诱导消费;  选择殡仪服务、购买殡葬用品时,务必通过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仔细核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避免因“诱导消费”遭受经济损失。  

六、投诉举报渠道  

若丧属遇到上述任何问题,可立即拨打对应投诉举报电话反映,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电话:0916-3239928  

县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916-2995066

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