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扶持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
2.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贷款金额及期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贴息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办次数: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和贴息支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详细咨询办理: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916——282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