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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二)

  • 索引号:

    mxrlzyhshb/2025-000008
  •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08:50
  • 来源:

    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发文机构: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容概述: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一)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详细咨询办理: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联系电话:0916——8652363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勉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个人档案在勉托管。

  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享受补贴月份个人实缴金额的30%;居民医保享受补贴月份个人实缴金额的30%;职工医保享受补贴月份个人实缴总额÷4的30%。

  详细咨询办理: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联系电话:0916——8652368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就业见习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补贴对象: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详细咨询办理: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916--865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