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复函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5-000212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14:30
  • 来源:

    县公安局
  • 发文机构:

    县公安局
  •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

建议的复函

纪娜、王东芹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治理108国道大货车夜间超速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境内国道108线是进出四川的必经道路,随着县域经济不断发展,车辆增多,车流量增大,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一是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我县国道108段建成投入使用区间测速设备4套,在陈寨路段建设单点测速1处,按照《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规范设置车辆限速;同时已经建设投入使用道路交通信号灯5处,确保国道行车秩序。二是关于加强居民区路段的路面维护问题,县交通局每年都会对路面裂缝、坑槽等进行修复,恢复路面平整度。三是相关部门已在108国道施划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分道行驶标线。

下一步,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强对辖区108国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交通管理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