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5-000205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17:58
  • 来源:

    县公安局
  • 发文机构:

    县公安局
  •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

建议的复函

祁凌、汤汉华 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108国道新街子段杜团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08国道勉县段东起褒河桥,西至新铺镇板庙村,截至目前,沿途设有四处红绿灯。其中,勉县新街子镇路段与新云路交叉路口处装有一处红绿灯。

2025年2月,陕西省相关部门将勉县确定为“农村地区穿村过镇城镇化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县,预计将对108国道沿线每个交叉路口进行交通安全整治。通过与设计单位陕西长安大学工程师的对接与陪同实地勘察,目前该单位已经向陕西省相关部门提交了设计方案。方案中,将在108国道新街子牌楼、春光路口等两处安装红绿灯设施。108国道新街子杜团路口处,方案设计中将安装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及施划人行横道标线。目前,该项目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审定通过,2025年年底前将建设完工。

近期,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对108国道新街子镇路段加强警力部署,通过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新街子镇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对过境的货运车辆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和管理,严查超速超员、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无证无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全力压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