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

  • 索引号:

    mxzrzyj000/2022-000089
  •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5日 16:59
  • 来源:

    勉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机构:

    勉县自然资源局
  • 内容概述:

( 一 ) 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设主任 1 名。负责机关日 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档案管理、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 电子政务、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接待等工作,监 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及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 动组织。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交流及外事工作。开展自然资源 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 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目标责任考核。承担局机关、直 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 培训工作、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自 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 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及日常管理。负责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联系电话:0916-3222801

( ) 国土空间规划股,设股长 1 名,总工程师 1 名。贯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镇 (办)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区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及成果归档工作,指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划行业。负责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县规划委员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总布置图及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的审查。负责核发建设工和城市基础设施 (道路、管线、公交站点、桥梁、广场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查。负责村 (居) 民建房、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和临时的规划审批。(联系电话:0916-3222802

( 三 ) 资源调查登记股,设股长 1 名。组织实施自然资源 调查、权籍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成果运用、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开展全县水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核标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指导监督全县自然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据。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的设立和保护。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科技发展工作。(联系电话:0916-3222863

( 四 ) 资源用途管制股,设股长 1 名。贯彻执行国土空间 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用政策。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土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管理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信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 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916-3222803

( 五 ) 生态矿产股,设股长 1 名。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 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负责县级管理的审批登记发证、及清理等工作。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地战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体系。承担县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指导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联系电话:0916-3222838

( 六 ) 资金资产股,设股长 1 名。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 征管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劳动工资报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报批。执行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采购、国库集中支付、 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和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施。承担机关财务、资产和社会保险金收缴管理等工作,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联系电话:0916-3222823

() 政策法规股 (县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设股长1名。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负责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管理。落实自然资源和督察制度各项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规划等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廉政建设。(联系电话:0916-32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