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勉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
负责人 |
田孟刚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资源用途管制股、生态矿产股、资源调查登记股、资金资产股、政策法规股。 |
办公地点 |
勉县定军山镇绿缘路 |
联系方式 |
0916-3222801 |
工作职责 |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并组织开展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对全县各级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的考核监督。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 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具体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会同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勉县行政区划图。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人才和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落实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相关公共服务。
(十三)对镇(办)政府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镇(办)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镇(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
避灾、生态等同步搬迁工作。
(十五)配合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归口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信访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承接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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