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审计局部门设置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19861
  •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20:26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审计局
  • 内容概述:

机构名称

勉县审计局

负责人

柏利军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资源环保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法制审理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局下属事业单位勉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办公地点

陕西省勉县县政府院内4号楼

办公时间 08:00—12:00  14:00—18:00

联系方式

0916-3239880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县级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地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县级重要改革执行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非税局预算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各镇(街道)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直各预算执行部门、直属单位、下属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属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扶贫开发政策执行、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国家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抵押贷款及其管理的公益性基金和资金投资等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受托管理的社会保障、社会捐赠等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八)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加大对审计信息的依法公开力度,促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一)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信访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