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司法局部门职能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19812
  •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08:08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司法局
  • 内容概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查工作。
  (二)负责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负责全县法治建设的规划、宣传和培训;开展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和交流、政府法治理论调研及政府法治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各镇(办)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依法监督行政行为;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清理汇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拟出台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及报送备案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及有涉法内容的行政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法律意见;负责为县政府拟签订的行政合同、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服务;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机关、县人大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指导、检查全县行政执法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办、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七)监督并管理指导全县公证、律师工作。
  (八)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规划、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服装、器材、警车等装备的管理。
  (十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立功评授工作,协助镇办管理镇办司法所干部。
  (十三)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组织推动贫困镇(办)村法治建设及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中省市和县委改革要求,原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职责整合,承接县政府法制工作职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