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

  • 索引号:

    mxscjdglj0/2023-000017
  •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16:02
  • 来源: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机构: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概述: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机构及局属单位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机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文秘、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档案、信访、安全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拟订工作承担重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宣传活动承担机构编制、干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预决、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作。主任:王谧,联系电话:0916-3212046

(二)政策法规股,设股长1名。承担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并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各镇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股长:王春继,联系电话:0916-3228241

(三)信用监管股,设股长1名。承担并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股长:郭涛,联系电话:0916-3238896

(四)综合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招投标行为监督管理;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农资、成品油等重点产品监督及监督抽检;开展散煤治理工作,清理取缔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完成《勉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局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股长:胡海军,联系电话:0916-3228243)

(五)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设股长1名。承担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县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股长:段屾,联系电话:0916-3219473)

(六)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计划;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承担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股长:柴永平,联系电话:0916-3211872)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设股长1名。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保、充装、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股长:陈勇,联系电话:0916-3218083)

(八)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设股长1名。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镇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股长:孟山淞)

(九)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制定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风险监测工作,调查处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股长:乔新勇,联系电话:0916-3282077)

(十)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盐业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盐的监督管理;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盐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和食盐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股长:王博,联系电话:0916-3282076)

(十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制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餐饮服务领域行政许可工作;开展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卫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股长:黄丽君,联系电话:0916-3213142)

(十二)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股长:朱正海,联系电话:0916-3215557)

(十三)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股,设股长1名。承担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公平竞争审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打击传销和相关反走私执法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并承担相关案件查处、督办,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股长:李蕾,联系电话:0916-3226296)

(十四)党建办,设主任1名。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管理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指导各支部党的工作;负责开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等工作。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审批具体工作,并督促指导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具体工作。主任:欧汉斌,联系电话:0916-3228240

二、局属单位

(一)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设所长1名。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检验,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根据授权开展天平、砝码、衡器、燃油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表)的计量检定、校准;负责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开展计量检测检验技术咨询服务。(所长:董利军,联系电话:0916-3211871、3228981)

(二)勉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设主任1名。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依法整顿规范旅游购物市场、旅游景区涉旅经营者的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主任:张亚智,联系电话:0916-3212444)

(三)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以县市场监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职责。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食盐质量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价格收费、反垄断、广告、不正当竞争、直销、传销、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办理重大案件;负责查处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食盐、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侵权假冒、价格欺诈、广告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申诉、投诉及举报;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大队长:王静,联系电话:3210014)

(四)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主任1名。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负责全县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业务指导;承担全县食品检验检测任务;承担食品安全计划性抽检工作;承担食品检验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检验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主任:金波,联系电话:0916-3212068、32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