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党委直属党组织(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文化类培训学校)的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2.负责教体系统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
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部署要求,负责局机关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4.负责搞好党内监督,组织教体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对廉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完成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索引号:
mxjytyj000/2022-000014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09:54来源:
勉县教体局发文机构:
勉县教体局内容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