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稳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中小学安全稳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稳定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学校、校长、教师等有关人员的安全稳定管理责任;
3、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稳定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建立安全稳定应急预警和长效机制,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公共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故;
6、负责社会管理、中小学、教育单位平安创建等工作;
7、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后勤及食品安全管理,监管中小学营养餐工程;
8、协调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好后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