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2、负责编制基础教育发展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检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辅教材征订的审定工作;
4、统筹管理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办理学生的重大奖惩;
5、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技、科普、共青团、少先队、控辍保学、学区划分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7、负责普法、反邪教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8、指导好县文体中心、教研室、招生办、电教中心的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