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编制、人事和干部工作,办理干部和教职工的调动、任免、奖惩事项;
2、拟定县内教职工管理办法、招聘计划、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教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办理调资、退职退休、抚恤金及其它人事劳资事项;
6、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力资源统计、曾任民教和代课人员养老补助报批工作;
7、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