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勉县公安局 |
负责人 |
陈玉存 |
内设机构 |
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督查室)、警务保障室、 信访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 |
办公地点 |
勉县勉阳街道办民主街79号 |
联系方式 |
0916-3292801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早8:00至18:00各科室正常上班;下班时间及各节假日全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 |
工
作
职
责 |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和要求,实施全县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掌握、分析、预测敌情、社情,研究解决勉县社会治安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保卫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四)负责侦破勉县境内危害国家安全及各类邪教组织案件;负责勉县内各类刑事、经济、涉毒、食品药品案件的侦查,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查出勉县境治安案件,查处治安案件;预防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处置辖区内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管理辖区内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场所进行管理。 (七)依法管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负责辖区内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游等有关事务。 (八)负责预防和处置境内暴力恐怖事件、紧急治安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组织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负责勉县境内治安巡逻和“110”出警工作。 (九)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好来勉县首长和外宾安全警卫、大型经贸、文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查出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良好交通秩序,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进行管理,依法做好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负责全县消防安全,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四)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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