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19779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31日 11:21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发改局
  • 内容概述:

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勉县县委办公室、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勉县发展和改革局设内设机构12个。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6-3239893 

(二)社会综合股联系电话:0916-3239155

(三)投资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6-3239809 

(四)工业服务业股 联系电话:0916-3239151

(五)能源股 联系电话:0916-3239151; 

(六)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916-3239892

(七)价格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6-3239916 ; 

(八)物资储备股 联系电话:0916-3212669;

(九)粮食综合股 联系电话:0916-3212669

(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6-3236208

(十一)创新发展股 联系电话:0916-3285965

(十二)科技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6-3285965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和工会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目标考核、财务管理及内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上级机关、部门及局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等事项的归口承办工作。

    二、社会综合股:设股长1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侏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推功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全县“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指导各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承担苏陕扶贫协作、津陕对口协作相关工作,提出津陕、苏陕区域开发合作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做好各类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投资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提出深化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规定权限监管政权建设和城市建设项目。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贫困村交通、水利、电力、体育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财政金融(脱贫攻坚开发性金融)合作及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承担国外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建设等工作。按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化解。

    四、工业服务业股:设股长1名。承担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相关工作。监测全县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大数据产业重大项目布局。承担全县军民融合、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全县服务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承担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调推动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拟订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体制改革、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

五、能源股: 设股长1名。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重大问题。承担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运行和公平开放,协调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承担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战略、规划,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依法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突发性事件。按规定权限做好项目监管。

六、政策法规股: 设股长1名。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七、价格管理股: 设股长1名。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定价成本监审、依法审定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适时进行监测、分析,必要时提出预警建议。适时发布有关价格政策信息,引导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八、物资储备股: 设股长1名。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下达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牵头推进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承担全县粮食物资储备统计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九、粮食综合股:设股长1名。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粮食流通统计、购销、保供稳价、产销合作、政策性粮食供应、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按照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及管理。负责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监管,粮改遗留问题处理。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生考核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股: 设股长1名。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管理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监测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行业发展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计划,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十一、创新发展股:设股长1名。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其专项科技项目计划方案。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组织申报、调研、筛选、立项管理。承担科技项目和经费的落实、跟踪、监督及总结验收。承担全县科技攻关工作。承担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认定的推荐和申报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荐上报。承担全县科技研发投入政策宣传,统计等工作。承担高校科研院所于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承担“三区人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科技统计、科技宣传及科技扶贫工作。负责创新型县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科技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科技法规宣传、科技展览工作。参与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承担科技咨询、评价监督等工作。承担全县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科技奖励推荐。承担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移转化及引进工作。承担技术市场管理服务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承担首席工程师、科技领军人才等科技人才的推荐上报工作。承担全县科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科技特派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外国专家工作,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