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财政局机构设置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19819
  •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09:03
  • 来源:

    勉县财政局
  • 发文机构:

    勉县财政局
  • 内容概述: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或股室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与回访工作;牵头负责或协调财政科学研究、信息宣传、应急维稳、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调配、奖惩以及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主任:陈佳蓉,联系电话:0916-8652119)

(二)综合计划股:设股长1名。负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基金、土地出让金管理及财务监管;负责罚没许可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慈善协会捐赠资金的管理。(股长:梅笑冰,联系电话:0916-8652018)
(三)预算股:设股长1名。负责对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审全县部门预算,办理县与镇委办财政结算事项。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制定县对镇委办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股长:黄强,联系方式:0916-8652660)
(四)国库股:设股长1名。负责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决算公开及总会计核算。拟定全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股长:苟学谦,联系方式:0916-8652091)
(五)行政事业财务管理股:设股长1名。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全县行政、政法、教科文部门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财务活动与会计核算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股长:刘海强,联系方式:0916-8652209)
(六)农业农村股:设股长1名。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气象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股长:张晓国,联系方式:0916-8652015

(七)社保财务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及相关政策研究;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提出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负责对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提出安排使用和分配意见。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股长:彭少宣,联系方式:0916-8652009

(八)经建财务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发展改革、经贸、交通、住建、城管、应急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定全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建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管;参与财政投资基建项目评估论证和竣工验收;负责审批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股长:曹旭,联系方式:0916-8652156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设股长1名。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股长:杨小君,联系方式:0916-8652067

(十)工资管理股:设股长1名。负责全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协助单位代扣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项目核算工作;对财政统发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各单位享受各种津(补)贴人员进行清理,防止虚报冒领;负责工资发放业务宣传解释,接待来信来访,对虚报冒领工资情况进行查处。(股长:江全才,联系方式:0916-8652007

(十一)会计股:设股长1名。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县会计人员基础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组织实施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各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咨询、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股长:曹红玉,联系方式:0916-8652125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股:设股长1名。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依法开展改变采购方式审批。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及信息公开。负责受理本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处理全县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股长:夏庆翔,联系方式:0916-8652188

(十三)金融和债务管理股:设股长1名。研究拟定本县政府债务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工作;负责金融和债务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负责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的运行;负责本县国有金融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业发展和普惠金融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国内(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股长:邓磊,联系方式:0916-8652510

(十四)财税法规股:设股长1名。承担税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拟定本县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本县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处理税政政策争议案件,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工作。承担地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实施中、省、市有关财政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制度和意见。负责做好全县财源建设规划的拟定以及财源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相关工作。(股长:苏小明,联系方式:0916-8652669

(十五)财政监督检查股:设股长1名。拟订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和财政专项支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行政、事业、企业执行财政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分配资金等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股长:彭文丽,联系方式:0916-8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