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财政局部门职能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19818
  •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21:11
  • 来源:

    勉县政府门户网站
  • 发文机构:

    县财政局
  • 内容概述: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19〕13号)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勉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科级规格。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政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预算定员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本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按有关规定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全县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

(七)贯彻落实政府内外债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

(八)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金融业务。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研究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省市县交办的财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指导并监督镇办财政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划出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职能;划出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监督检查职责;划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将县财政局行政审批(代理记账机构)有关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