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勉县周家山镇MX20112705号宗地用地性质及关联道路、养老设施调整论证报告》的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勉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伟
联系电话:0916-3222802
联系地址:勉县自然资源局(定军山大道与绿缘路十字)
公示网址:http://www.mianxian.gov.cn/mxzf/xxgk/ghjh/ty_list.shtml
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0日
电子邮箱:1395447377@qq .com
邮政编码:724200
关于《勉县周家山镇MX20112705号宗地用地性质及关联道路、养老设施调整论证报告》方案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需要。该宗地于2011年完成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原因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在《勉县周家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该宗地规划为“0901商业用地”。为切实激活闲置土地资源效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权属单位拟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勉县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及周家山镇镇域发展态势拟申请将宗地用途由“0901商业用地”变更为“100102二类工业用地”,并同步优化宗地西侧黄龙西路线形及因邻近工业用地需避让的镇区级社会福利设施(周家山镇养老服务中心用地)的选址布局。
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效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有关规定,对用地性质及关联道路(黄龙西路)、养老设施用地位置进行论证调整优化。
二、调整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2)规范和技术规定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年);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2018年版)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17〕473号);
(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3月30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21号);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号)。
(4)相关规划
《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勉县周家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陕西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0年)》。
三、调整方案
1.项目区位
勉县周家山镇MX20112705号宗地位于勉县周家山镇区柳营社区,宗地北接黄龙大道,西临黄龙西路(规划道路),距离周家山镇人民政府约200米;总面积1.07公顷(约16.04亩),包含0901商业用地0.93公顷、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0.09公顷、1401公园绿地0.05公顷。
2.调整方案
(1)黄龙西路道路优化调整:以基地东侧勘测定界边界线为基准,向西平移延伸至黄龙大道与北侧黄龙西路中心线相交处;继而沿黄龙西路中心线向南延伸,与原规划道路中心线相交。以此调整后的道路中心线为基准,向东西两侧各拓展12米,划定新建道路红线范围;黄龙西路交叉口道路中心线向南延伸至原规划中心线后,按设计速度30km/h的线形要求,设置半径200米的圆曲线,以保证该路段的行车舒适性与安全性。
(2)宗地用地性质调整:黄龙西路线形调整后,勘测定界范围内除保留15米带状1401公园绿地(0.087公顷)及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0.003公顷)外,剩余商业用地调整为100102二类工业用地(0.98公顷);黄龙大道南侧15米带状公园绿地延伸至调整后新交叉口,黄龙大道-黄龙西路交叉口红线切线(按转弯半径25米)退后15米规划为公园绿地,宗地东侧、南侧、西侧勘测定界线退后10~20.6米范围内规划为防护绿地。
(3)养老中心选址调整:项目基地南侧原规划0807社会福利用地(养老中心,0.52公顷)调整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黄龙南路-黄龙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原0701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0807社会福利用地(0.59公顷)。调整后养老中心用地距离北侧100102工业用地9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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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变化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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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公园绿地(ha) |
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ha) |
0901商业用地(ha) |
100102二类工业用地(ha) |
0807社会福利用地(ha) |
合计面积(ha) |
MX20112705号宗地 |
调整前 |
0.05 |
0.09 |
0.93 |
0 |
- |
1.07 |
调整后 |
0.087 |
0.003 |
0 |
0.98 |
-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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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
+0.037 |
-0.087 |
-0.93 |
+0.98 |
-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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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用地 |
调整前 |
- |
- |
- |
- |
0.52 |
0.52 |
调整后 |
- |
- |
- |
- |
0.59 |
0.59 |
|
变化 |
- |
- |
- |
- |
+0.07 |
+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