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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索引号:

    6107250000/2026-000009
  •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16:13
  • 来源:

    勉县水利局
  • 发文机构:

    勉县人民政府
  •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范围为全县二十五度以上,且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限制或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毁林、毁草开荒。

2.禁止在荒山、荒坡开垦种植农作物。

3.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禁垦范围,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控制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面积统计表

      2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勉县人民政府

2026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