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勉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基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政府常委会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县委中心组学法11次,县政府常务会学法12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2024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备案5件,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4年,县政府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5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三)稳步推进执法权下放工作。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启动此项工作,于2月19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此项工作的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三上三下”征求意见,最终顺利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2024年7月29日印发了《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的通知》,全县18个镇街正式启动此项工作。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一是印发《关于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等文件,建立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运用线上线下“并联”审批、涉审部门协同服务等方式,推广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模式,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规范实施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深入推进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受理和清理违规许可工作,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好差评”反馈整改工作制度,及时交办12345热线投诉,完善投诉反馈整改工作机制,倒逼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创新推行“首席审批员”“改革体验官”和部门领导“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等措施,选聘改革体验官15名,确定首席审批服务员8名,12个部门负责同志到大厅坐窗口,亲自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让干部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拓展“勉跑路”政务服务质效。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系统集成推进,便利企业和群众,累计申报998件事项,办结980件;以保障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全面梳理163个县级重点项目,逐个进行涉审事项认定,建立涉审清单台账,强化重点项目审批协同服务;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在全县18个镇街全面推行“一窗通办”,设置综合窗口,实施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切实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健全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勉县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文件,完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结案22件,败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有效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上年度。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度行政复议共收到85件,受理66件,结案58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5件、纠错32件、终止13件)。群众理性依法维权,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三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日排查、周报告、月研判”工作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项落实调处责任人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项落实调处责任人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化解。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02件,调成1201件,调成率99%;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在全县备案登记人民调解组织220个、人民调解员1133人。四是不断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使群众享受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年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审定经济合同等方式,到顾问村(社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381人次;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526人次,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6件。五是围绕价格稳定,着力进行价格水平调控,加强节日期间市场检查,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全年共受理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34件,涉及金额总计283.6万元,调处化解诉前价格争议纠纷案件12件,“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狠抓乡村振兴和巩固衔接行业工作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共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56名,开展集中培训40余场次,积极推进“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周家山镇留旗营社区省级“法律明白人”示范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通过引领示范、辐射带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镇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17处。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发送普法短信6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七)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2024年度通过县政府网发布(转载)政府信息621条;“勉县政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31条;办理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100件;监督审核县政府网站各单位发布的信息2604条。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部分镇街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足,还存在少许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理想。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能力不足。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考核问责。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组织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县委督察办等部门检查行政执法情况并及时通报,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日常监督,将行政败诉案件数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建设年终考核指标。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检察”联动。加强部门合作,深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定期共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深入研讨分析,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检查建议书等手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共同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三是巩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审判”府院联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行政诉讼案件备案通报机制。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及时了解行政审判中的新问题、新趋势,以便更好地指导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府院联动,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放后的协调监督工作,提升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执法监督技能,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和案例分析,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五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常态化进园入企开展“法治体检”,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