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勉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勉县“五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勉县“五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五上”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全力促进“五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上水平,夯实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培育“五上”企业作为抓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一年增量、两年增效、三年提质”的工作思路,力促全县“五上”企业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五上”企业,以“五上”企业扩量提质,支撑带动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市前列,助推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力争2025年新增“五上”企业40户,2026年新增“五上”企业60户、2027年新增“五上”企业60户,到2027年底累计净增“五上”企业80户以上。
工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产值1000万元—2000万元的规下法人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限下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500万元的限下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200万元的限下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服务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的法人企业和年营业收入3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法人企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已在相关部门登记没有申报纳规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
二、工作举措
为确保“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尊重规律、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建立摸排调查、培育扶持、查缺补漏闭环培育模式,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摸排调查
1. 全面摸清企业基本面。按照“统筹谋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由责任部门牵头,各部门、镇(街)具体负责,充分利用经济普查、税收征管、市场监管等涉企数据,采取实地走访、定期摸排、综合评估等方式,开展“扫街”行动,及时全面掌握县域“五上”企业、临规临限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新开业企业情况,筛选储备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或市场主体。
2. 建立种子企业培育库。按照“责任部门牵头,各部门、镇(街)具体负责”的原则,由发改、经贸、住建等部门,分行业建立“五上”种子企业培育库,将“扫街”行动筛选确定的发展潜力较大、监测达标或接近达标的企业,按照成长型和新开业分类纳入到“五上”种子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数量按照当年培育任务2倍以上确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库实行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根据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确保“五上”企业培育接替有序。
3. 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畅通政企互动渠道,定期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将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纳入“退规风险企业库”。对已经退规和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强化跟踪调度与帮扶服务,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帮助有市场、有订单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住生产,力争少停少退、退后再进,确保全县“五上”企业单位数量平稳增长。
(二)培育扶持
4. 制定落实培育计划。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及时跟踪掌握库内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扎实做好入库企业跟踪服务,建立“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和任务清单,细化帮扶措施,针对性协调解决培育对象生产经营困难,并结合企业遍访活动,全面强化要素保障、产销服务和融资支持,重点服务好新投产、新开业企业,全力助企壮体量、提质量,推动“个转企”“社转企”“小升规”。探索建立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产销分离”机制,引导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5. 指导开展入库纳规。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紧盯成长型和新开业企业入库申报时间节点,主动对接、积极服务,对培育成熟的企业,指导做好入库纳规资料申报。县统计、财政、税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上”企业统计、财会、税务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做好“五上”和“准五上”企业相关培训,力促种子企业早日纳规入统,确保种子库在库企业转化率达50%以上。
(三)查缺补漏
6. 冲刺攻坚年度目标。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科学制定培育计划,明确责任和培育时限,深入研判“五上”种子企业培育库纳规情况,对未能达到纳规入统条件的潜力企业,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制定应对方案,采取过硬举措,抢抓最后有效时间,助力企业破解经营困难、入库难题,全力做好最后冲刺,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 全面盘点入库情况。针对培育库中未能纳规入统的潜力企业、当年退库企业,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成因,针对性提出扶持培育措施,“一企一策”精准解决企业在升规纳统中存在的问题,为下年度申报做实基础。
三、支持政策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大“五上”企业纳规入统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协调性,持续完善涉企服务、提升政务效能,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奖补以上级为准,县财政安排县本级“五上”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重点奖励新入库产值/营收规模排名靠前和对经济贡献大、拉动明显的新增企业。对首次规纳入统的“五上”企业,县级财政按照纳规入统标准进行差别化奖励:纳规标准2000万元的,每户奖励6万元;纳规标准1000万元的,每户奖励5万元;纳规标准500万元的,每户奖励3万元;纳规标准200万元的,每户奖励2万元;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分三年按50%、30%、20%的比例逐年兑现,出现退库的后续奖励资金不再兑现。同时对当年注册、当年纳入、当年贡献产值、入库无基数的“五上”企业,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
(二)适度安排经费奖补。对完成“五上”企业培育任务的镇(街)和部门予以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照纳规入统标准进行差别化奖励:纳规标准2000万元的,每户奖励2万元;纳规标准1000万元的,每户奖励1.5万元;纳规标准500万元和200万元的,每户奖励1万元。对能按照国家、省、市、县统计制度要求,准确、及时网上报送数据的“五上”企业统计员,由统计局制定完善考核办法,考核为优秀、良好和一般等次的统计员,由统计局分别按照每月300元、200元、100元的标准落实发放统计工作补助。
(三)落实融资支持举措。强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健全完善“五上”企业融资支持方案,提供“管家式”服务,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通过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驻勉金融机构、融促平台为企业提供特色化融资支持,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四)强化项目建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在库企业和已纳入种子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实施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数智化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对特别优质项目实施“一事一议”。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定期与辖区内“五上”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运用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等多种渠道为“五上”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六)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帮助有用工需求的“五上”企业,按需开展“行业专场”招聘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自主开展技能培训,人社部门采取培训补贴直补方式予以支持。依托技工教育联盟、培训机构按需开展“五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针对“五上”企业特殊人才需求,采取校园定向招聘、线上展播招聘、校企“直通车”招聘等活动,帮助“五上”企业招人留才。
(七)强化企业用地支持。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推广“交地即交证”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大“五上”企业用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等环节,予以优先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五上”企业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技术改造和厂房改造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引导企业向标准化厂房集中,提升土地使用亩均效益。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紧盯“五上”企业堵点难点问题,谋划实施、总结推出更多见效快、可推广的“小切口”改革。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指导和帮助“五上”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指导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五上”企业出现融资债务、资产处置、合同争议等问题时,协助依法申请仲裁、调解解决。实行政府引导统一购买服务方式扶持“五上”企业,鼓励“五上”企业按照规范程序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九)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完善优质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提供专题培训、融智融资、股改辅导等多元服务,选培一批重点“五上”企业参评入选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帮助企业良性运作,推动业绩好、规范性高、意愿强的企业挂牌上市。对成功上市的“五上”企业,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任副总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重点开展“五上”企业培育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点任务落地,完成培育工作形势分析、日常调度、政策协调、监督考核和推进落实。机制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统筹推进培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培育工作“周监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由统筹协调工作总召集人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也可视情况随时召开,同时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建立“小快灵”的常态化调度机制,精准调度、深入调度、一线调度,确保工作高效推进,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统计指导。县统计部门要制定《“五上”企业入库服务指南》,建立“五上”企业入库申报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申报入库的“五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供资料、填报报表,确保企业底数全面摸清、达规企业及时入库、潜在升规企业精准掌握、各项数据应统尽统。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导向,加大“五上”企业奖励及各项激励优惠政策宣传推广,综合运用好“线上线下”“内宣外宣”渠道,提升获取政策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对优秀“五上”企业的发展成就和企业负责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业、支持企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考核办要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和“个转企”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工作要更加注重质量,突出企业数量、质量、成长性等多元指标。对未完成培育任务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五上”企业培育工作记0分;对未完成“个转企”任务的,按季度在年终综合考核“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中扣减10%,具体办法由发改局商考核办制定。各责任部门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列入重点推进任务,县委县政府要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年度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实施专项督办、限期办理。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7年12月31日。
附件:勉县“五上”企业培育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架构及
附件
勉县“五上”企业培育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激发企业纳规入统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持续推动“五上”企业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实际,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
总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考核办、县督查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合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循环园区管委会、县供销社、县三国管委办、各镇(街)负责同志。
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县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统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规上服务业组、规上工业及限上批零住餐组、有资质建筑业及房地产培育组和数据统计保障4个工作组。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1.规上服务业培育工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三国管委办配合,负责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2.规上工业及限上批零住餐培育工作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循环园区管委会配合,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相关工作;由经贸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配合,负责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3.有资质建筑业、房地产培育工作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水利局配合,负责有资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4.数据统计保障小组: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县督查办、县行政审批局、县经合局、县税务局配合,负责协助提供“五上”企业培育相关数据,组织“五上”企业和临规企业统计培训,指导资料整理、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指导好全县文化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2.县考核办:负责将“五上”企业培育纳统入库奖惩结果运用到各镇(街)、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配合做好督导考核工作。
3.县督查办、县政府办:负责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五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跟踪督办。
4.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五上”企业培育总体工作,制定、分解年度任务,定期督导、通报各部门、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全县“五上”企业培育联席工作会议;负责牵头规上服务业培育入库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负责做好失信“五上”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5.县教体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学科类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各类私立体育教育、培训及相关体育产业机构的培育入库工作;强力推进给幼儿园、中小学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并做好跟踪培育。
6.县经贸局:负责牵头规上工业培育入库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负责牵头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培育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并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电商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保安公司、金盾押运公司和民爆公司的培育入库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县社会工作行业各类法人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强力推进县敬老院餐饮实行公司化运营,并做好跟踪培育;同时做好服务业中殡葬企业和陵园培育入库工作。
9.县司法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入库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五上”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负责规上服务业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育入库工作,并做好相关国有企业和已实施的PPP项目运营公司的培育入库工作。
11.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五上”企业招人留才、技能培训等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人力资源机构或劳务派遣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1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五上”企业新增用地指标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规上工业中矿产开采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强力推进租赁移民搬迁配建房的各类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并做好跟踪培育。
13.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14.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培育入库工作,抓好临规企业摸底和种子企业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重点培育企业跟踪服务;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工程技术行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和保障性住房运营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强力推进租赁各房地产企业存量资产运营的各类企业、垃圾及污水处理企业、智慧停车经营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并做好跟踪培育。
15.县交通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物流、交通运输、仓储业、各类客货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各类驾校、汽车维修租赁、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邮政业快递等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牵头推进京昆高速勉县服务区、十天高速武侯服务区、宝巴高速石门服务区内各单位公司化运营,并做好跟踪培育。
16.县水利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水利水电监理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各类合作社向公司化转换督促指导工作,并做好规上工业中农产品(含粮食、畜牧、水产、茶叶、中药材、蔬菜)加工企业、限上贸易业中农产品展销企业、规上服务业中农业技术推广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18.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产品生产加工与林业技术服务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19.县经合局:负责在招商环节突出“在勉注册成法人”并培育成为“五上”企业作为前置条件。
20.县文旅局:负责做好限上住宿业中星级酒店,规上服务业中旅行社、景区管理等旅游服务业,网吧、KTV等娱乐业,艺术类校外培训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21.县卫健局: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各类私立医院、体检中心、月子会所,限上批发零售业中药品经营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2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转企”、“五上”企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做好限上批发零售业中食品、药品销售的培育入库工作。负责提供新增、变更、注销企业名单及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及“五上”企业申报中所需的登记信息。
23.县统计局:负责做好“五上”企业入库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审核确认和联网直报监测预警分析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数据质量;负责提供“五上”企业培育相关数据支撑。
24.县行政审批局:探索开辟“五上”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25.县税务局:负责落实“五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提供新增、变更和注销企业名单,及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在“五上”企业培育入库过程中,按要求提供税务资料。负责规上服务业中税务事务所的培育入库工作。
26.县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27.县循环园区管委会:负责各园区内各类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28.县供销社:负责全县供销系统企业及租赁供销社资产运营的各类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29.县三国管委办:负责做好规上服务业中诸葛古镇景区和九昱汉水温泉度假区内新增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30.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扫街”行动;负责辖区内各类“五上”企业培育工作,强力推进租赁村(社区)集体资产运营的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积极开展各类合作社向公司化转换,同时做好跟踪培育;贯彻落实县级相关工作要求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