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勉县自然资源局拟组织召开“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公开听证《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论证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合规性。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8月26日9:00时在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408会议室召开。(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统计局、审计局各1名;各镇办代表1-2名;其他代表10名以内。
2、代表产生方式:
(1)由涉及单位和镇办、村推荐产生。
(2)其他代表由本人或单位向我局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确定。
(3)其他代表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也可直接举行听证会。
四、申请方式和受理
(一)报名时间:申请参加听证的其他代表,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材料:个人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报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申请人可前往勉县自然资源局202室提交书面听证材料及相关资料。
(四)联系电话: 0916-3222803
五、 听证代表报名条件与产生程序
1、凡户籍在勉县辖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勉县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勉县经济发展的状况,有权对本次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报名及推荐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于2026年8月24日前择优确定听证代表,参会名单将在会前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视为未入选本次听证代表。
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