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申请》收悉。依据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陕西沙河抽水蓄能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汉市自然资临用函〔2024〕12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位于勉县新街子镇栗子坝村、二道河村的6.5669公顷集体土地(其中:耕地6.3670公顷、林地0.11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97公顷、建设用地0.0453公顷、未利用地0.0005公顷),作为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勘察作业及辅助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生活用房、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延期使用。
二、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8日起至2028年5月7日。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或地上建(构)筑物。
三、按规定将复垦保证金纳入三方监管账户。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恢复土地原貌。
五、请新街子镇人民政府、新街子自然资源所按临时用地用途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