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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6269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武侯镇咸河村二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强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