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发新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626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武侯镇咸河村二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由于原户主彭发新已去世,故由户下成员杨彩英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彩英
2026年6月16日
索引号:
mxzrzyj000/2026-000149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15:55来源:
勉县自然资源局发文机构:
勉县自然资源局内容概述:
彭发新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626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武侯镇咸河村二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由于原户主彭发新已去世,故由户下成员杨彩英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彩英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