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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伟因保管不善,将勉县房权证定军山镇字第2282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定军山镇绿缘路锦绣江城6号楼2层10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伟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