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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冬梅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勉房字第0016594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火花路火花小区5号楼A段5层509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书作废。
声明人:毕冬梅
2026年1月22日